广电总局释疑境外卡通片限播:青少年要看国产片   

      中新网9月14日电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赵实今天对境外卡通片黄金时间限播的原因进行了解释,她同时表示中国并未限制外国动画片的进口。

  赵实表示,目前中国动画片的生产和整个产业的发展处在最好的时候,2004年,动画片产量达到21819分钟,去年产量翻了一番,达到了42759分钟。今年刚刚过了8个月,8月底就生产了5万多分钟动画片。广大的中国观众特别是青少年观众非常喜欢中国的国产动画片,也是应青少年的呼声和家长的呼声,所以要在黄金时间保证他们的需求。

唉,真是替这些行政部门的领导同志着急,说话有点技术含量好不好?

你可以说所谓境外卡通导向不对,像《猫和老鼠》,怎么能宣扬猫被老鼠耍得团团转呢?!或者,你可以说,我们要扶植保护本土文化产业,我们要给“非常喜欢国产动画片的广大中国观众特别是青少年观众”以民族自豪感和荣耀感,诸如此类的话还不是一串一串的。偏说什么“应……呼声”,欺负广大青少年们发出的“呼声”没人听得到吗?

 

其他内容不予至评,觉得这一句最是有趣好玩--

丰都鬼城天堂山上的现代“玉皇大帝”写意雕像,经过外部装饰后,很快就会变为世界上最大的“阎罗王”坐像。

看看,管你是神界至尊还是鬼界老大,只要能为我所需为我所用,无非不就是土胚吗?让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

这大概也可以算是用“鬼神”为“苍生”服务的典范吧?谁再说咱中国人没有想像力和创造力,我和你急。

·新闻鉴赏·

丰都斥资2.3亿包装鬼城 造世界最大阎罗王

来源:新华网

      日前,丰都县正斥资2.3亿元对鬼城进行全新规划包装。明年八月鬼节以后,你若到鬼城游玩,不但可夜游鬼城,见识世界上最大的阎罗王,还可进入“鬼城迷宫”体验“地狱酷刑”,进浮沉街体验“生死轮回”等异类文化刺激。

      丰都鬼城天堂山上的现代“玉皇大帝”写意雕像,经过外部装饰后,很快就会变为世界上最大的“阎罗王”坐像。

  据丰都县北城区管委会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孙继良介绍,此次新鬼城重建计划分成六重格局,名山、天堂山、双桂山组成品字形风景区。三山交汇处的小型内湖将参照古迹,建成“北冥”、“黄泉”、“逍遥谷”。现“鬼国神宫”游乐项变为“阎罗宫城”,名山的身份则是终极审判之鬼国朝庭,其意正符合中国传统都城格局。

      丰都现已在名山、天堂山、双桂山下方江边建了一条长约3公里的长堤。该长堤名灵堤,是根据丰都“九龙捧圣”的著名传说精心打造而成。远望灵堤是首向名山的飞龙,近看则是满目历代鬼魂。

  灵堤围出的0.9平方公里土地上,丰都历史上特有的“庙城”将在此再现,其建筑几乎全是“九宫十八庙”格局布阵的庙宇,中间有“金、木、水、火、土”五座
景观楼相衬。此地以后将是一个不夜城,丰都民俗文化、名小吃等将全部在此亮相。

  “九宫十八庙”地下是“鬼城地狱”,如同迷宫一般,挖心、剖腹,鬼哭狼嚎,样样俱全。

 

媒体违规擅自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信息至少罚5万元

      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记者杨维汉、田雨)日前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对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处罚作出规定。

      草案明确,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的;未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或者不服从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的;未按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具体应急预案,导致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的;新闻媒体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的。

  草案还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社会安全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并对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进行管理。但是,发布有关信息不利于应急处置工作的除外。(完)
“聪明”的法律制定者们啊,请以教我:
违反规定”,是谁的规定?怎样的规定?出于什么目的的规定?
“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又是“有关规定”,由谁制定?由谁监督?由谁负责?“人民政府”又是谁?是新闻发言人,是政府第一首脑,是政党的书记?还是那个大院里的看门人?
“对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进行管理”,“管理”这个词在这里的内延外涵是什么?
“有关信息不利用应急处置工作的除外”,什么样的信息算是“不利用”应急处置工作?由谁定义?由谁决定?
从来都很怕读电器说明书和法律条文,因为里面总是有太多的问号。作为一个文科专业的毕业生,好吧,我承认我的理解力赶不上诸位写出这些文字的“专业人士们”,那么,聪明的、写出这些法条的人啊,请说出你们的名字吧,让我表达滔滔江水一般的佩服。
 

《奔驰公交车今天北京上路 全球一共有36辆》

“污染物零排放、单车售价180万美元的奔驰氢燃料电池公共汽车今天上路。这种全新的公交车全球共有36辆,北京有3辆车。

“车内有29个座位,此外还有两个折叠的残疾人座位,载客量为70人。车辆最高时速可达到70公里,在运营过程中,车内一直保持23摄氏度的恒温。

“示范专线以颐和园北宫门公交站为首末站……实行一票制,票价2元,月票无效。车辆每周开行5天,每天运营时间从早9点至下午3点。周六、周日以及节假日停驶,计划发车间隔40分钟。”

这是今天《北京晚报》上的新闻。骄傲吗?全世界36辆北京就有3辆?人家都买不起?

奔驰公交自然好,可是,拜托,作为一个也算是经常坐公交的人,我宁愿少这点见识,宁愿公交车“低级”一点,但是请更准时,请发车频率更高,请不要半天不来一来一堆,请记得公交车也有超载不安全,请让老人孩子孕妇都有座位,请让每天奔波的上班族们省一些挤车的力气,请路线的覆盖和设计更合理。

180万乘3,540万美元,4300多万人民币,不知道能换多少辆普通的公交车?难怪公交公司总是说亏本,180万美元靠2元人民币一张的票回收,是实在太困难了。对了,是不是还可以说:看看,咱们的公交不考虑成本收益经济效益,是公益事业。

他妈的看到这种新闻就生气--同类的还有什么“五星级公共厕所”。坐公交和上厕所,都是生活必需,炫耀给谁看?谁在其中受益?

你有钱,买辆奔驰公共车自己玩在家盖八星级厕所,都随便,但如果是公共资源,纳税人的钱,这种花法,凭什么!

 

 

评论:
全球36辆? 发表于  2006-06-20 21:25:18 IP:210.51.38.*
奔驰的大巴好像到处都是
hanena 发表于  2006-06-20 23:55:20 IP:210.51.38.*
Cannot agree more...
匿名 发表于  2006-06-21 12:22:11 IP:210.51.38.*
楼主批得好啊!!!!!!!!!!!!!!!
匿名 发表于  2006-06-21 14:22:57 IP:211.161.25.*
唉。。。。反正不是自己的钱。。
买了多好啊
有了政绩添了光彩肯定回扣也会少不了的。。
一举N得啊。。。。

不过要记得,总有一天 是要还得。
独自散步 发表于  2006-06-23 20:46:52 IP:210.51.38.*
这算什么呀,我听某市政府为了在2007年春节让市民们听到更大爆竹声,准备向某国卖一颗原子弹在春节期间放。
独自散步 发表于  2006-06-23 20:46:54 IP:210.51.38.*
这算什么呀,我听某市政府为了在2007年春节让市民们听到更大爆竹声,准备向某国卖一颗原子弹在春节期间放。
纳西 发表于  2006-06-29 15:24:28 IP:124.42.96.*
如果这样的新闻让让学新闻的人生气 那确实是新闻啊
 
看新闻,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新闻发言人,在接收媒体采访时解释:酒吧不属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因此不受“凌晨2时至上午8时不得营业”的约束。(根据2006年3月1日施行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报道还引用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的说法:条例中所说的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场所,包括以人际交谊为主的歌厅、舞厅、卡拉OK,以及电子游戏厅、台球厅等场所,而网吧、酒吧、桑拿浴等场所并不属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管理范畴。
原来酒吧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不是“向社会开放”、不是“消费者自娱自乐的场所”。
咱们中文词语的内涵外延,真是丰富玄妙啊。

 

评论:
舒云 发表于  2006-06-10 20:23:16 IP:61.51.92.*
不知道发言人能看见您的博客不,呵呵
冯玥 发表于  2006-06-12 13:34:12 IP:221.219.123.*
to 舒云
其实这也怪不得那位发言人,难为他了。
法条本应是严密简洁明白的文字典范,可咱们的立法委员们,不知是“不能”还是“不为”呢,不少公布出来的法令,要么云山雾罩,要么让人哑然失笑,还不说那些有违常识和宪法的恶法呢
 

中新网6月1日电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今天在例行记者会上回答媒体记者提问时指出,一些人指责中国政府控制互联网是不符合事实的。
  有记者提问:国际新闻协会要求中国停止进行网上新闻管制。你对此有何评论?
  刘建超回答说,我们已经多次阐述了中国政府的态度。我想用几个数字来说明这个简单的事实。现在,中国互联网的使用人数已经超过了1亿1千万。中国人民通过互联网能够得到他们需要的、重要的信息。这个信息渠道是畅通的。据不完全统计,中国互联网的论坛大概有130多万个。大家也经常访问这些论坛,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观点。中国政府并没有对这些观点进行控制。
  他强调,一些人指责中国政府控制互联网是不符合事实的。当然,中国政府会对色情、暴力、破坏社会稳定等方面信息进行必要的管理。在其他国家,包括西方国家也有这样的做法。有关措施也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
  至于新闻自由的问题,刘建超表示,可以再提供一组数字:在中国现在报纸有2000多种,杂志8000-9000种。这么大数量的新闻载体,有各种各样的观点。我们认为,媒体监督对政府工作和社会发展都是有利的。当然有关的新闻报道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